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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猬紫檀全面禁贸时代开启:CITES发布2022年第45号缔约方通知


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in Endangered Species of Wild Fauna and FloraCITES)组织2022年6月8日在瑞士联邦日内瓦(Geneva)发部本年度第45号缔约方通知(Notification to the Parties No. 202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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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约》第十三条款对于西部非洲红木类树种刺猬紫檀所有分布国的快速适用之生效

原创编译,原文链接请见:

https://cites.org/sites/default/files/notifications/E-Notif-2022-0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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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公约》第十三条款(Article XIII)内容,在2022年3月于法国里昂举行的第74届常务(常设)委员会会议(SC74Lyon, March 2022)上,常务(常设)委员会(Standing Committee, SC)要求秘书处(the Secretariat)基于记录在案的普遍非法贸易所产生特殊情况下的违约行为(见文档 executive summary SC74 Sum13 (Rev. 1)-11/03/2022https://cites.org/sites/default/files/eng/com/sc/74/exsum/E-SC74-Sum-13-R1.pdf),为所有非洲的刺猬紫檀分布国启动一项加速合规程序。

2在本年度第21号缔约方通知(Notification to the Parties No2022/021https://cites.org/sites/default/files/notifications/E-Notif-2022-021.pdf)下达后,16个已知的刺猬紫檀分布国被要求在30天内(即不晚于2022年4月27日)向秘书处提交书面理由,以阐明《公约》第十三条款的快速合规程序不适用于己方,这包括提供己方的非致危性判定non-detriment findingNDF)和合法来源性判定legal acquisition findingLAF)之报告,或要求秘书处公布用于该物种样本商业贸易的自愿性零出口配额voluntary zero export quota)。

------根据第16届缔约方大会第7项决议(Resolution Conf. 16.7,经第17届缔约方大会修订)关于非致危性判定(non-detriment findingNDF)的解释:“NDF”是基于科学的评估的结果,验证拟议的出口是否对该物种的生存有害。

----根据第18届缔约方大会第7项决议(Resolution Conf. 86.7)关于合法来源性判定(legal acquisition findingLAF)的解释:“LAF”是由管理机构在签发 CITES 出口许可证之前进行的核验工作,以证明标本不是在违反该国有关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获得的,即合法获取。

-----有关零出口配额管理(Management of nationally established export quotas),参见第14届缔约方大会第7项决议(Resolution Conf. 46.7,经第15届缔约方大会修订)

3十一个刺猬紫檀分布国在最后期限之前做出了回应,它们是贝宁、布基纳法索、喀麦隆、科特迪瓦、冈比亚、加纳、几内亚比绍、马里、尼日尔、塞内加尔和塞拉利昂。尼日利亚因在2018年已经被禁贸(见 Notification to the Parties No2018/084https://cites.org/sites/default/files/notif/E-Notif-2018-084.pdf),故无须回应。未作出回应的是中非共和国、乍得和多哥;几内亚的回应则是发生在期限之后。

4已经回应的分布国,具体要求如下:

喀麦隆提出7 500公吨配额的不明确疑似样本(non-specified specimens),并提供了一些木材的合法性信息;冈比亚提出每年50 000立方米的出口和再出口(转运)配额,并在之前提交了一份非致危性判定文件(NDF document),向秘书处征求意见(document SC74 Doc35.1.1, paragraph 10 b)https://cites.org/sites/default/files/eng/com/sc/74/E-SC74-35-01-01.pdf);几内亚比绍提出了30 000立方米的出口配额,但未能提供非致危性判定文件(NDF)和合法来源性判定文件(LAF);马里提出要求将2020年至2021年度未完成出口的163 758立方米数量之木材予以放行,并提交了非致危性判定文件(NDF)和合法来源性判定文件(LAF),秘书处在征求常务委员会(SC)及植物委员会(PC)主席后,认为这些文件不满足要求;贝宁、布基纳法索、科特迪瓦、加纳、尼日尔、塞内加尔和塞拉利昂均申请了自愿零出口配额(have submitted voluntary zero-export quotas),但布基纳法索提出了出口缴获的3 525立方米木材的要求。

5秘书处在同常务委员会和植物委员会主席进行磋商的基础上,对刺猬紫檀分布国的回应进行了详细分析,这包括了在对刺猬紫檀物种的大宗贸易评估(Review of Significant TradeRST)工作方面得出初步结果,以及关于非致危性判定(NDF)、合法来源性判定(LAF)和自愿出口配额的公布(publish voluntary export quotas)这三个方面的定义解释和评估。

6本通知结尾处的附录表格是关于当前CITES要求的刺猬紫檀各个分布国家的贸易状态详情。有关于此方面更加详细的综合性报告将会在第75届常务委员会(SC75)上发布。

7鉴于上述情况,快速推进程序的结果分类如下:

商业贸易的自愿零出口配额

8以下国家应要求发布刺猬紫檀标本商业贸易自愿零出口配额:贝宁、布基纳法索、科特迪瓦、加纳、尼日尔、塞内加尔、塞拉利昂。自本缔约方通知发布起,CITES官网将公布这些零出口配额的分布国名。在秘书处发布的零出口配额生效的时期内,快速推进适用程序将不再应用于上述国家。秘书处注意到几内亚关于公布零出口配额的请求,但为了澄清和一致起见,现阶段将不予公布,原因见下文第13段。

建议暂停西部非洲红木树种刺猬紫檀 Pterocarpus erinaceusWest African Rosewood)的商业贸易

9根据第74届常务委员会会议(SC74)之后,于2022年3月28日发布的第21号缔约方通知(Notification to the partiesNo2022/021)所陈述的《公约》第十三条款内容中有关国际适用措施的快速推进程序,以下七个分布国的刺猬紫檀样本商业贸易(包括出口、再出口和进口)即刻被停止,它们是喀麦隆、中非共和国、乍得、冈比亚、几内亚比绍、马里、多哥。

10禁贸令持续有效,直到:

      a)适用缔约方的非致危性判定(NDFs)工作有足够科学调查依据的支撑,满足秘书处和植物委员会在基于刺猬紫檀物种大宗贸易评估(RST)的前提下,对于无危害性采集(NDF)定义的要求【Resolution Conf16.7 (Rev. CoP17)】;并

      b)提供足够合法来源性判定(LAF)证据,满足秘书处和常务委员会主席对于该项定义的解释【 Resolution Conf. 18.7 (Rev. CoP18)】。

11.至于在2022年3月28日第21号缔约方通知(Notification to the partiesNo2022/021)发布前,持有有效许可,在出口国或再出口国离港离岸的刺猬紫檀样本批次,将由进口方依据《公约》要求,自行决定是否进行贸易,接受或拒绝这些货物(it is at the discretion of the importing Party to decide if the trade i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onvention and to accept or reject the shipment)。暂停贸易的建议不会在常务委员会或其他适用的CITES相关机构的相应裁定所设想的时间框架之前生效。根据经第18届缔约方大会修订的第11届缔约方大会第3号决议【Resolution Conf11.3 (Rev. CoP18)】,缔约方有尽职调查的一般职责(general duties to exercise due diligence),应当对那些违反所在国法律或来自受制裁国家的商业贸易样本不采取许可进口或许可转口的态度。亦或即使这些样本已经有了CITES的许可文书,但如果有理由相信其开采和贸易的过程违反了《公约》规定,仍不建议贸易的许可。

12秘书处提示,暂停贸易的建议适用于被截获扣押的刺猬紫檀样本库存。在禁贸期间意向出口这类库存的缔约方可考虑通过秘书处向常务委员会申请具体授权。

13秘书处提示,根据2022年第23号缔约方通知(Notification to the partiesNo. 2022/023https://cites.org/sites/default/files/notifications/E-Notif-2022-023.pdf),几内亚的《公约》前刺猬紫檀库存是唯一不受快速推进适用程序制约的样本。

14.  各缔约方请尽快通知其相应执法管理机构和进出关口的负责机构以上禁贸内容,以避免不必要的违约情况发生。在签署《公约》附录II样本进出口许可证以及处理申请之前,建议先查阅受暂停贸易建议影响的缔约方的完整名单,即CITES官网下的Documents / Trade suspensionshttps://cites.org/eng/resources/ref/suspend.php).

相关链接

CITES公布有关刺猬紫檀原产地国家贸易管理新措施,2022年4月27日之前须提交各自调查报告

CITES继续维持几内亚刺猬紫檀贸易禁令并延长该国《公约》前样本的出口最后期限

附录表

西部非洲刺猬紫檀各分布国对于2022年第21号缔约方通知的回应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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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三图:塞拉利昂的非法刺猬紫檀 来源:路透社